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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科技学院院长(主持工作)职责
2018-09-25 08:51 生命科技学院  生命科技学院

1、在学校领导下完成本院的教学科研、重大项目建设、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,并向学校校长负责。
2、提出本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及建议。
3、制定本院各专业层次的教学计划,并提交院务会议讨论。组织本院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,统筹教材建设,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,积极联系建立实验实习基地。
4、根据专业学院要求,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、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
5、落实本院教学任务、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。
6、落实本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,搞好学术梯队建设,作好教职工的培养
选拔推荐、教师职务聘任及定职的有关工作,教职工的业务考核。
7、组织本院教职工增收节支。
8、协调本院学生管理工作。
9、提报本院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。
10、主持院务会议,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及时向专业学院整理反馈意见及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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